2009年6月5日 星期五

FIRE!

(980523 攝於沙鹿)

那天下午帶了相上街遊晃,找不到好拍的東西。
回家後突然發現樓下正在整地,正在燒一堆廢棄物。

二話不說換上55-200 就拍了

結果拍了四五張,反而是第一張滿意。

後面幾張我焦段越拉越遠,結果畫面中除了火甚麼都沒有。

反而是第一張,看了還比較滿意。

主角雖然是中間的火,但所有人的視覺都會被右方的男子拉去吧?

又是一張意外之作,總有一天要能隨手拍出這樣的相片。

經ptt etpig007兄建議 我把左上角的人裁掉了
這樣有比較好嗎?

其實我看到這張照片也是第一個想法要把不必要的人裁掉
但裁掉後又覺得構圖變得太單調了,就把他留著。

這張照片我個人的解讀
表面的主角是火 實際的主角是右邊赤著上身的男子

但是看到照片第一個會注意的,卻是左邊著鮮豔服裝的男子
然後順著他的視線看到火燄,我是覺得還滿合理的,所以就留下它了

不知道其他朋友的解讀是怎麼樣?

3 則留言:

  1. 這張寄在所在地的環保局
    會罰他們錢喔!
    有沒有獎金我就不知道了!

    回覆刪除
  2. to cch1940

    謝謝稱讚

    to 拆組達人

    因為焚燒廢棄物嗎?

    回覆刪除